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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縣公告地價 大幅調升25%

2018-10-26 01:24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/台北報導

 

 

 

今(107)年地價稅11月開徵,全台公告地價平均調降3.63%,共有11縣市調升,其中以新竹縣調幅最高25.63%;雙北等十縣市調降,宜蘭縣調降幅度最大42.41%。

財政部指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,全國開徵戶數共831萬戶,稅額915億元,與去年相較,開徵戶數成長1.37%,稅額減少2.05%。財政部分析,稅額減少主要是因納稅義務人土地所有權變動、使用情形變更及公告地價調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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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公告地價全國平均調降3.63%,其中十縣市調降、11縣市調升、一縣市持平。調降公告地價的十縣市包括新北市、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、宜蘭縣、苗栗縣、南投縣、花蓮縣,其中宜蘭縣調降幅度最大42.41%,其次是花蓮縣調降9.75%,台中市調降6.36%、台北市調降6.12%。

 

 

調升的11縣市,以新竹縣調幅最高25.63%,連江縣調升7.06%,基隆市調升4.66%。

六都來說,台北市、台中市、桃園市、高雄市四都的地價稅查定稅額都減少,新北市、台南市則微增。

今年地價稅課稅期間是1月1日至12月31日,並以今年8月31日在地政機關登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。地價稅的計徵是按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(市)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計算,因此,民眾在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內不論有多少筆土地,都會歸戶合併課稅,只會收到一張地價稅繳款書。

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局長陳進雄表示,地價稅繳款書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在10月下旬陸續寄發,民眾如果在10月底前仍未收到繳款書,應儘速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。

陳進雄提醒,民眾應在11月30日以前繳納,逾期繳納者每逾二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%滯納金,即12月3日以後繳納就要加徵滯納金,最高加徵15%,逾30日仍未繳納且未申請復查者,將移送強制執行。

財政部提供11種繳稅管道,包含:金融機構、便利商店、自動櫃員機轉帳、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、活期存款帳戶轉帳、信用卡、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、線上查繳稅等。稅額2萬元以下者,可至四大超商繳納。